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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身利益相关的事情,真要卜算起来,也只会是一团迷雾。卜算者是算不清自己的命运的,跟医者不自医有类似之处。

但是他做不到,并不代表弗洛里安做不到。

弗洛里安把那些还在爆发式增长的“司马晴违禁品”的相关新闻关掉,愉快的打开了另一张光幕。

这是个正在直播的新闻,由帝国方最有名的新闻平台克拉拉新闻中心的记者采访并且发布。这个直播的栏目还非常应景,名字叫“直击要点”,近几十年来,做过的最出名的新闻,就是第一个采访了离婚后的前王储妃殿下,并因此在克拉拉新闻中心平台的排序中地位骤升。

他们现在也确实是直击要点了,那些检查过维罗妮卡号的工作人员,因为飞船速度慢,估计也才到星球表面而已。这些记者们,来得甚至比他们的主管更快。他们不仅是最快到达的,也是第一个得到上级部门允许,获得采访真相资格的新闻组,这也是这个栏目最大的特色之一。

当然,他们的新闻也不只是快而已,最重要的是,这个栏目能够为他们发表出来的结果负责。在比其他新闻追踪热点都要快的基础上,内容和结果也是经过严格审核之后,才对外发布的。从栏目设立以来三百多年,迄今为止仅有过两次报道失误,但也只是几个数据细节错了,大致结果并没有问题。

平台非常大,受众非常多,又有足够的公信力为司马晴的名誉背书这是非常理想的辟谣平台。

有不少观看这个新闻栏目的人,甚至还不知道正在那个跟司马晴有关的违禁品疑云新闻,就直接被剧透了最终结果:司马晴跟违禁品一点关系都没有哦!

事实上,这个采访的重点,并不是解释司马晴所乘坐的宇宙飞船,被人举报运载违禁品,然后现在被元罗星检查后确认,并没有违禁品存在。而是耗了比解释真相多出十倍以上的时间,详细描述并赞叹了司马晴的美貌……

当然,那都是之后的事情了,现在采访这几位工作人员的,是个年轻俏丽的记者姑娘,目前还在一本正经的询问搜查违禁品的过程确认这个流程跟手续都没有问题。

弗洛里安的通讯器,突然急促的响了起来,拜尔松开用小翅膀扇着他玩的沫沫,闪电一般掠到弗洛里安面前,以应对他随时可能的需求。

弗洛里安也没回避成员们,而是大大方方的接通了联络,不过对面冒出来的人,看兰斯的模样,也是不认识的。

那个看起来颇有些油滑的男人,努力装作正经而义愤的样子,指责司马晴他们这一方没有维护好自己的形象,以至于现在名声受损。而他们的偶像艾娃,形象非常正面,不会跟有违禁品新闻存在的明星合作,并以此要求解除之前签订的意向合约,还要让弗洛里安就违约问题,赔偿他们的损失。

弗洛里安冷笑一声,一个眼神就让对面那人觉得冷汗直冒,不过他很快就觉得自己刚刚丢了面子,恼羞成怒的威胁起弗洛里安来。

弗洛里安也不很在意他色厉内荏的说狠话话的样子,说:“我建议你再去仔细看看我们的合约到底是怎么写的。至于负面新闻,我们这边已经处理完毕,就不劳您心了。”

这个本来是弗洛里安最看好的一份工作,要求不高,报酬也超乎想象的丰厚,不过看这个样子,对方一开始给出那么高的报酬标准,就是不安好心。毕竟那个意向合同中,违约方需要给出的违约赔偿,是按照原定报酬的比例来的,还只是签下了意向合同而已,违约就要赔总额的20%。

对于司马晴这样一个毫无根基的新人来说,那样一笔巨款,只怕要赔得他倾家荡产了,而且他还有违禁品相关的负面新闻缠身,只要还有别的差不多的选择,就不会有人想要邀请他去工作的原本前途无量的新星,眼看着会就此陨落。

但有弗洛里安在,怎么可能让这种事情发生呢!在意向合同里留下了一个坑,他难道就不能也给对方留下点什么?要是好聚好散就罢了,要是对方提起诉讼,那就再好不过。司马晴他们最不怕的就是跟对方打官司了。

不知道对方是不是急着去查意向合同的具体内容了,连客套话也不说,径直挂断了通讯。只是还没等大家把注意力重新投到眼前的光幕之上,弗洛里安的通讯器又响了起来。

这个联络明显出乎弗洛里安的预料,这回他也没在公布给其他成员们听了,一个人跟对方讨论完毕,然后刚挂掉,又来了一通新的通讯。

本来表情就不是很好的弗洛里安,现在的模样已经非常难看了,他跟对方简略的沟通了几句,就关闭了通讯。对着成员们,弗洛里安轻轻叹了口气:“看来我们需要另外再找新的合作对象了。”

刚刚来联络弗洛里安的三个人,就是弗洛里安之前看好的三个合作对象。第一个合作对象就是为了坑他们一把,好在弗洛里安早就留了个心眼,在意向合同中玩了点文字游戏,并不担心自己受损失,但是后两个合作方,都可以说是无妄之灾了。

排在第二位,说可以提供在星际访谈节目的平台的制作公司,他们原本看好准备投拍的剧本,被人告到帝国法院去了。

说是剧本改编的原作作者,因为离世得比较突然,生前没能把自己的版权继承规划清楚,现在得知这部电影要拍,同样继承了部分版权的私生子,并没有拿到这部分版权,他上诉到法院,要求这部侵权作品停止拍摄,补偿他的损失。

但制作公司之前是跟原作本人谈的合作,而且刚好在对方突然离世的当天,把版权打到了那位原作的账户中,按照他的遗嘱,这笔钱应该留给了他的婚生子女继承。

让这个官司变得错综复杂的是,他们当初约定,是作者款后合同才生效,偏偏那位作家是赶稿的时候,疾病突发然后过世的,当初身边没有人,法医鉴定也只能推断到二十分钟左右,跟款时间差不多,这个事情就变得非常麻烦。

已经付过价格公道的版权了,制作公司凭什么要再付更多的钱?而那位作家的几个婚生子女,更是不可能拿出自己已经继承的财产,补贴这个关系不好的同父异母的兄弟,私生子那边则是放言,制作方敢拍就是侵权,他会告到底!

三方都不肯退让,争论不休,是不是需要那位同样继承了版权的孩子签字认可,这部作品才能投拍。这部作品是否可以投拍,已经是个未知之数,现在只能无限期搁置了。

这场官司还不是更狗血的,排在第三位的合作对象更是神奇。他父母